按照上級文件要求,國家談判藥(靶向藥)納入本市醫保報銷。現將門診開具靶向藥醫保備案、報銷流程通知如下:
第一步:患者需準備的資料(1份)
1、病理報告復印件、基因檢測(或受體)報告復印件。
2、主管醫師開具符合靶向治療(具體藥品名稱)的診斷證明。
3、部分二線或三線用藥需提供:住院病歷、門診病歷、藥品處方、慈善用藥記錄、接受過一線治療的資料等其中一項即可(具體材料需咨詢主管醫師)。
第二步:辦理備案登記 (有效期一年)
準備好資料后,掛“就診號”(普通號或專家號都可以,掛號時刷醫保卡),找就診科室負責靶向藥管理的醫生或主管醫師辦理登記備案。
(各臨床科室均有專人負責靶向藥醫保備案管理工作。)
第三步:開具處方與取藥
辦理完備案手續后,找醫師開具處方并打印2張,患者持打印的處方繳費(繳費時刷醫保卡),繳費成功后到醫院門診樓1樓藥房或B座1樓乳腺藥房取藥。
注意事項:
1、患者掛號時需刷醫保卡,醫保類型選擇“門特”,不能選擇“門普”。
2、患者備案后如更換藥品,需重新進行靶向藥備案登記。
3、單次開藥量不可超過30天,需嚴格按照醫保支付適應癥使用。
4、具體用藥事宜、慈善贈藥等情況請咨詢主管醫師。
5、如遇政策變化,請以當時實際政策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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